医务科对妇产、新生儿专项医疗安全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3-08-27 PM03:54:54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的通报>的通知》(鲁卫妇社字[2013]11号)精神,以患者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服务和新生儿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就医安全,院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医务科对我院妇产、新生儿专项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经检查:我院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和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完整、规范。产妇分娩登记、死亡登记等妇幼保健工作相关原始记录规范、齐全,定期上报,上半年无一漏报情况发生。建立了0-7岁儿童放弃治疗、死亡登记簿,并按规定定期上报。死婴死胎处理流程合法,登记完善,科室医务人员能够自觉落实各项医疗和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理念,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核心制度,真正提高我院医疗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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