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发布时间:2016-03-31 PM03:16:53 来源:
2014年9月接上级部门通知,为确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4年9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调整为6.5万元。1万元以上至6.5万元(含)以下部分,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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