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1-05 AM09:54:27       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和委局领导指示,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和“庸懒散”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1、用公款大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功;

2、用公款购买贺年卡及烟花竹、烟酒、花卉、食年货节礼;

3、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功纳入公务接范围;

4、公车私用;

5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7.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庸懒散”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一)明察暗访。2014 1231-20152月16,采取市纪委随机查与各县市区交叉互查相结合的形式,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暗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庸懒散’问题。市纪委成立3暗访组,人员抽调组成。

相关要求。1、暗访组成员必须2人以上,具体检查日期由各组自行决定。2各县市区暗访组自带车辆和访设备。3当天暗访结束后及时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暗访情况。4、严格保密纪律,不准透风撒气,不准隐瞒情况。

(二)财务抽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春节后( 2015年2月27-2015年3月12)对各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会议、培训等经费的支出情况行财务抽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使用公款、年底突击花钱等行为。

(三)查处通报问责。建立快查快结快通报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报告后随即调查,快查快结,及时通报。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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