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病历复印预约地点、流程、联系方式、引导路线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7-04 PM04:03:51       来源:

线下病历复印预约地点、流程

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减少患者为复印病历的往返路途次数,我院病案室自2014年12月1日起开展病历复印预约服务,具体开展形式如下:
一、我院病历复印预约窗口设在病房楼一楼大厅住院处对面(紧邻急诊科、急诊药房窗口),主要服务内容为病历复印预约、患者信息登记、病历复印件发放、回收病历等。
二、病人办理出院结算之后携带患者身份证及办理人身份证等相应材料前往病历复印预约窗口办理预约业务。
三、预约复印病历流程为:申请人须提供患者住院结算单据及病历复印所需相关证件到窗口进行预约交费,于预约一周后到窗口直接领取病历复印件。

四、引导路线:病房楼一楼大厅进门后右侧复印病历窗口(紧邻急诊科、急诊药房窗口)


出院病历复印注意事项


    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便于患者按规定复印病历,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可申请复印病历的主体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司法部门。
二、为避免姓名混淆及方便快速调阅,申请人须提供患者住院结算单据。另外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孩子病历需携带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三、申请人可复印的病历资料为住院病历中的客观部分。  
四、自2014年12月1日起,我院病历复印实行预约服务,需要复印病历的出院患者完成出院结算后在一楼病历复印窗口办理预约,一周后在本窗口取病历复印件。
五、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查询复印工本费。


联系电话:0534-2226186
受理时间:本窗口为无假日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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