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提高进修人员待遇 浓厚学习氛围

发布时间:2013-08-03 AM09:11:16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培养更多中青年技术骨干,提高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积极性,自201381日起,执行我院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待遇管理规定》,提高进修学习人员享受的工资待遇和生活补助。

近期,随着我院大力实施“南融北接”科技兴院的发展方略,深化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协作,选派人员进修、参加学术交流日益频繁。为鼓励中青年业务骨干进修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他们在生活中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持续发展。按照党总支书记、院长段立新提出的要求,充分反映干部职工的意愿,使进修学习成为一项职工福利,激发学习积极性,树立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人力资源部深入临床一线科室广泛征求科室负责人和职工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院党总支研究出台了新的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在新规定中,科室人员进修学习期间享受全额工资由医院财务科按时发放,提高医院对派出进修学习人员所在科室的支持力度,并新增奖励性补助,每人每年达万元以上。同时严格规范对派出进修学习人员的申报批准及效果评定程序,把好质量关,真正令进修学习成果在本专业、本学科中发挥实际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效益,从而进一步带动知名学科的建立,打造更多的名医、建设名院,树立德州市立医院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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