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立医院门诊慢特病政策宣传栏
- 德州市立医院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流程
(一)申办材料:
1、病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两年住院病历或六个月内连续治疗的电子门诊病历复印件(病历超2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检验检查结果);3、填写《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备案表》;
(二)办理时限:
1、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病等病种,即时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定点医院进行登记,按政策享受待遇;
2、除上述病种以外,其他病种提交上述材料至治未病楼慢病管理中心后,等待医院组织定期审核鉴定,审核通过后按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三)办理流程:
审核通过后,由医院上传病人信息至医保局,医保局进行网上确认备案,备案成功后按相关政策享受待遇。
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和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
一、甲类病种(10种)
1 、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
2 、组织或器官移植 (抗排异治疗);
3 、尿毒症透析治疗;
4 、白血病;
5 、血友病;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7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8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9、严重精神障碍(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0、耐多药结核、广泛耐药结核
二、乙类病种
11、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12、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13、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4、高血压病伴并发症
15、冠心病
16、肺源性心脏病
17、慢性心力衰竭
18、慢性肾脏病
19、肾病综合征
20、重症肌无力
21、脑出血(恢复期、后遗症期)
22、脑梗死(恢复期、后遗症期)
23、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24、癫痫
25、运动神经元病
26、肝豆状核变性
27、阿尔茨海默病
2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9、肺间质纤维化
30、系统性红斑狼疮
31、类风湿性关节炎
3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33、系统性血管炎
34、脊柱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35、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病)
36、干燥综合征
37、糖尿病合并症
38、股骨头坏死
39、其他精神障
40、生长激素缺乏症碍
41、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
42、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
43、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44、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45、肝硬化
46、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门诊治疗
47、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48、人类免疫缺陷(HIV)病
49、苯丙酮尿症
三、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目录(管理同慢病)
1.银屑病;
2.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3.肺动脉高压;
4.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
5.克罗恩病;
6.溃疡性结(直)肠炎;
7.脊髓性肌萎缩症;
8.亨廷顿舞蹈病;
9.多发性硬化;
10.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
11.C型尼曼匹克病;
12.肢端肥大症;
13.子宫内膜异位症;
14.黄斑病变;
15.戈谢病;
16.庞贝氏病;
17.法布雷病;
18.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
19.视神经脊髓炎;
20.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
21.非典型溶血性尿毒 症综合征;
22.血小板无力症;
23.先天性凝血因子Ⅶ(FⅦ) 缺乏症;
24.原发性酪氨酸血症;
25.West综合征/婴儿痉挛综合征;
26.地中海贫血;
27.迟发性运动障碍;
28.重度哮喘(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经第4 级或第5 级治疗才能达到完全控制,或即使经第4 级或第5 级治疗仍不能达到控制者);
29.Castleman病;
30.慢性非感染性葡萄膜炎;
31.结节性硬化症;
32.发作性睡病
上述内容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德州市立医院慢病中心结算窗口电话:0534-263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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