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德城区事业单位—德州市立医院岗位 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31 PM04:52:09 来源:人力资源部
根据《2018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18年德城区事单位—德州市立医院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一、 笔试成绩公布(递补人员)
二、确定面试人选
经研究确定综合类最低合格线60分、教育类最低合格线55分、卫生类最低合格线3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职位面试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时间:此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缴费70元每人。
地点:报考043—054岗位的到 德州市立医院,财务科。地址:德城区三八中路1766号,院北办公楼一楼。电话:0534-2638008
报考055—060岗位的到 德州市立医院分院,分院财务科。地址:德城区青年路610号,院北办公楼三楼。电话:0534-2321422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或工作经历证明信(原件),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证、中级职称证)
6.定向招聘人员还须提供: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8年5月21日之前取得。
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收集齐全,并连同资格审查汇总表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合格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四、面试人选递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8.7.20
一、 笔试成绩公布(递补人员)
| 准考证号 | 报名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岗位 | 招聘人数 | 笔试成绩 |
| 8020418504 | 00360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3_从事临床主治医师工作 | 5 | 64 |
| 8020418815 | 01734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3_从事临床主治医师工作 | 5 | 63.5 |
| 8020418908 | 14448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3_从事临床主治医师工作 | 5 | 61 |
| 8020419011 | 07518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3_从事临床主治医师工作 | 5 | 61 |
| 8020419429 | 04236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3_从事临床主治医师工作 | 5 | 60 |
| 8020419126 | 03024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3_从事临床主治医师工作 | 5 | 59.5 |
| 8020418918 | 07025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4_从事临床医师工作 | 6 | 63 |
| 8020418929 | 00751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4_从事临床医师工作 | 6 | 62.5 |
| 8020419517 | 04676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4_从事临床医师工作 | 6 | 62 |
| 8020418614 | 08487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5_从事儿科医师工作 | 2 | 57 |
| 8020418627 | 08754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5_从事儿科医师工作 | 2 | 55.5 |
| 8020418525 | 10545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6_从事影像诊断工作 | 1 | 59 |
| 8020419418 | 01222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6_从事影像诊断工作 | 1 | 59 |
| 8040420005 | 06012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8_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 | 1 | 65 |
| 8030420112 | 06052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49_从事药学工作 | 1 | 69.5 |
| 8030420206 | 07286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50_从事中药学工作 | 1 | 61 |
| 8010316513 | 01891 | 德州市市立医院 | 053_从事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 1 | 68.06 |
| 8020419128 | 06862 | 德州市市立医院分院 | 055_从事临床医师工作 | 2 | 41 |
| 8050419703 | 03451 | 德州市市立医院分院 | 056_从事中医医师工作 | 1 | 76 |
| 8050419815 | 04740 | 德州市市立医院分院 | 056_从事中医医师工作 | 1 | 76 |
| 8040420015 | 02061 | 德州市市立医院分院 | 057_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 | 1 | 58 |
| 8020419228 | 05328 | 德州市市立医院分院 | 060_从事麻醉医师工作 | 1 | 44.5 |
二、确定面试人选
经研究确定综合类最低合格线60分、教育类最低合格线55分、卫生类最低合格线3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职位面试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时间:此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缴费70元每人。
地点:报考043—054岗位的到 德州市立医院,财务科。地址:德城区三八中路1766号,院北办公楼一楼。电话:0534-2638008
报考055—060岗位的到 德州市立医院分院,分院财务科。地址:德城区青年路610号,院北办公楼三楼。电话:0534-2321422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或工作经历证明信(原件),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证、中级职称证)
6.定向招聘人员还须提供: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8年5月21日之前取得。
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收集齐全,并连同资格审查汇总表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合格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四、面试人选递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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