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办证条件、流程、注意事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31 PM04:54:35       来源:产一科
一、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和周六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遇法定节假日随时调整。
要求:婴儿娩出后即可办理。

二、办证地点:六楼南电梯口----出生证明室

三、办证所需材料:
1、先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去产房输信息,领取首次签发登记表、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开证,身份证必须有磁,且在有效期内,没磁和无效都去派出所办理新证。
要求: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四面)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
2、出生后确定好婴儿名字(三个或四个字)。对字的要求:查询2013年版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有的字才能用
3、产妇本人前来办理,本人不能来的,委托人还带自己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超过两个月,需带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或户口本,去病房楼一楼病案室预约复印病历。出生一年未办理出生证的,还需要携带出院发票,如果找不到的,自2006年起至2015年前的,去财务科找张月复印一份,2015年起至今的,到住院处复印一份,2006年以前的,需做亲子鉴定。
5.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开证的是第二天上午8:30,或下午14:30,周六开证的是周一下午14:30集中领取,领证时请带父母双方身份证、记住编号。谢谢合作。

温馨提示:出生证明一经开出,婴儿名字不得更改。并终生保存,不得丢失。
咨询电话 0534-- 222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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